購案號碼 | 2024KZ0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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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撲克牌(PA4380) PLAYING C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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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 691,944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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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單位 | 12副/盒,22盒/箱(264副/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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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 一、材質:270g/m2撲克專用白銅卡紙,外盒與卡牌具備 FSC 或 PEFC 認證及環保油墨印刷。
二、尺寸:58 x 88 mm。
三、包裝:12 副/盒,22 盒/箱 (264副/箱)。
四、材質相關證明文件:
(一) FSC 或 PEFC 認證證書。
(二) 環保油墨認證證書。
(三)「游離甲醛」含量不得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75ppm、「重金屬含量」不可超過國家標準CNS 4797-2最大容許濃度,廠商需於第一次交貨出具廠內檢驗證書。
五、新設計圖檔每年需 4-6 款,需包含華航 Logo (製作圖檔由本公司提供),並提供電子樣及產前大樣1盒 (12副),通過本公司認可後始得量產,且露出 FSC/PEFC 認證圖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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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色卡號碼 | 依本公司指定圖稿印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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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 將提供於投標須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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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樣、看樣、審查 | 一、請廠商於審樣階段提送「類似樣品」2個,並同步提供符合規格之檢驗證明文件,未提供者,審樣結果視同不通過。
二、得標廠商請於得標後主動提送樣品送審及交貨時程表,對樣作業限 2 次,每次修正須於通知修正後 5 日內提供改善樣品,並不得影響交貨時程;如未達要求,本公司得改以其他替代方案,廠商不得有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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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交貨日 | 首批預計2025/02/03交貨,首批至第十一批交貨58,080副(220箱),第十二批交貨53,064副(201箱),約每56天進貨一次。說明如下:
(1) 2025/02/03,進貨58,080副(220)箱。
(2) 2025/03/31,進貨58,080副(220)箱。
(3) 2025/05/26,進貨58,080副(220)箱。
(4) 2025/07/21,進貨58,080副(220)箱。
(5) 2025/09/15,進貨58,080副(220)箱。
(6) 2025/11/10,進貨58,080副(220)箱。
(7) 2026/01/05,進貨58,080副(220)箱。
(8) 2026/03/02,進貨58,080副(220)箱。
(9) 2026/04/27,進貨58,080副(220)箱。
(10) 2026/06/22,進貨58,080副(220)箱。
(11) 2026/08/17,進貨58,080副(220)箱。
(12) 2026/10/12,進貨53,064副(201)箱。
將視實際使用量與未來各項變化,適時調整進貨時程,以確保庫存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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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方式 | 含尺寸測量、目視、觸感、檢驗證明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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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合格標準 | 一、尺寸測量。
二、目測及觸感檢視:表面平滑,聞起來無異味,無汙損。
三、檢驗證明文件:FSC或PEFC證書、環保油墨證書,廠內檢驗證書。
四、上線後若遇品質爭議,華航有權自行送驗,檢測費用由廠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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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 | 依前述條件驗收,且檢驗證明文件須符合規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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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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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次數 | 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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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交條件 | 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CAL wareho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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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地點 | CAL warehouse,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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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 零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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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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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標金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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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 得標商須於得標後七日內,繳交得標總價5%之履保金(即期支票、現金、銀行本票、銀行保證書),於全數貨品送達且驗收合格六十天後,無息發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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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間 | 2024/9/24~2024/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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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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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886-3-3999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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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 886-3-3999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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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 ying-chieh.chen@china-airline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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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 | 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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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利益之禁止 | 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
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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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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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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