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公告

購案號碼2025FZ00114
品名大張塑膠雨布及小張塑膠雨布
數量大張塑膠雨布140,000張、小張塑膠雨布480,000張
包裝單位
規格一、尺寸
大張塑膠雨布:272”inch(長)x 238”inch(寬)x 0.04mm(厚)
小張塑膠雨步:220”inch(長)x 180”inch(寬)x 0.04mm(厚)
二、長、寬誤差容許度正負1%,厚度大於0.04mm。
三、透明色。
四、大塑標準重量1.55kg/張,小塑標準重量0.95kg/張(皆不得低於標準重量)。
五、無重金屬部分,檢測項目包含鎘、鉛、汞、六價鉻等,證明供應塑料無危害人體健 康物質。
六、拉力:大、小張雨布平均拉力160kgf/cm2,橫向及縱向拉力單項都需達150kgf/cm2。
七、雨布收合方式為摺疊式。雨布摺疊方式:短邊蓋長邊,短邊開。
八、雨布包裝袋需為素面無特殊字樣。
顏色色卡號碼N/A
圖片N/A
打樣、看樣、審查一 、欲參加本採購案之廠商須提供樣品供本公司初審
(一) 初審樣品至少各2張,規格如前述,收樣截止日:2025/3/3。
(二) 競標商於同時應檢附如驗收合格標準所述知檢驗文件
(三)初審樣品請寄送至: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一號(華航園區)Q棟1樓 行政處採購部 許先生收。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除應提供量產前之完整樣品(含外包裝),一式貳份以供審樣,亦須同步繳交檢驗文件(如驗收合格標準所述),並於收到本公司規劃單位確認通知後,始得依據審樣合格樣品之相同規格生產。
預計交貨日2025/6/2 上午 12:00:00
查驗方式本公司每月將自交貨抽驗樣品中,隨機挑選並送SGS檢驗以確保交貨品質符合規格,項目包含拉力檢驗、無重金屬殘留,檢驗費概由廠商支付。
驗收合格標準一、廠商於投標前須提供樣品,樣品須檢附第三方公正單位或SGS檢測合格證明(拉力、無重金屬殘留檢測),得標後交貨以樣品品質(厚度、重量)為驗收 依據。
二、本公司每月將自交貨抽驗樣品中,隨機挑選並送SGS檢驗以確保交貨品質符合規格,項目包含拉力檢驗、無重金屬殘留,當月有交貨之品項均須抽驗,檢驗費概由廠商支付。
三、交貨作業之完成係指送達物品經華航於指定地點查驗並同意接收。若有瑕疵品,供應商應即更換符合規格且無瑕疵之相同物品或同級品,並自行吸收相關衍生費用。若送達物品無法符合規格或品質要求,華航有權拒收或取消訂購單。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提供量產前之完整樣品(含外包裝),一式貳份以供審樣;於收到本公司規劃單位確認通知後,始得依據審樣合格樣品之相同規格生產。(檢驗費用由廠商支付)
特殊需求廠商交貨時,須遵守交貨作業場所主管機關(如桃機公司)訂定之作業規範,如違反相關規定,廠商須自負相關責任。
交貨次數分批交貨:
一、桃園機場:本公司桃園機場大張塑膠雨布每週用量約4,497張,小張塑膠雨布每週用量約11,138張用量依實際需求而略有不同,交貨頻率約為每週2-3次(每月結報付款乙次),得標廠商須配合本公司通知辦理出貨,並按本公司指定之地點(華儲)完成交貨。
二、高雄小港機場:本公司高雄小港機場小張塑膠雨布每月用量約356張,交貨頻率約每月1次(每月併桃園機場用量結報付款乙次),實際交貨數量依需求略有不同,得標廠商須配合本公司通知辦理出貨,並按本公司指定之地點(高雄華儲)完成交貨。
運交條件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運送地點桃園、高雄小港機場華儲貨運站,原則上依每週、月需求送貨(實際交貨頻率、數量於得標後另行通知)。
桃園華儲貨運站: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10-1號
高雄小港機場華儲貨運站: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0號
稅率含稅。
付款方式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押標金N/A
履約保證金詳備註第五點
公告期間2025/2/17~2025/2/26
聯絡人許先生
聯絡電話03-399-9137
傳真號碼03-399-9139
電子郵件信箱chih-wei.hsu@china-airlines.com
廠商資格一、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二、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不當利益之禁止一、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二、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注意事項一、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二、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備註一、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二、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四、履約重要事項:得標廠商須配合本公司通知(數量)辦理出貨,亦須備有足夠安全庫存(半個月之使用量)以避免影響本公司營運;廠商倘單季交貨延宕(超過三天)達二次以上,或因庫存不足、生產不及等因素,無法順利因應本公司營運使用之需求(單季達二次以上),本公司得辦理解約。
五、履約保證金:得標商須於得標後七日內,繳交得標總價5%之履保金(即期支票、現金、銀行本票、銀行保證書)。敬請預付總價5%之履約保證金至本公司帳號:143-10-122311;於全數貨品送達且驗收合格三十天後,無息發還。
六、產品不合格處理方式:
驗收產品規格不符合時(本公司及廠商需雙方確認):
第一次:本公司得自該月應付貨款中扣除25%。
第二次:本公司得自該月應付貨款中扣除50%。
倘得標商仍未能於2週內完成製程改善者,本公司得終止合約,履約保證金沒收,另有關本公司因辦理緊急採購所衍生之成本,亦應由原得標供貨廠商負擔。相關罰款併於次月結報貨款或履約保證金扣抵,得標廠商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