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購案號碼 | 2026KZ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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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名 | JB1550 高艙等日式煎茶 BC Japanese Green T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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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量 | 25,368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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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裝單位 | 6盒/箱,120包/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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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格 | 一、日式煎茶:日本綠茶,2.0g/BAG/20BAG/BOX(盒)。(6盒/箱,120包/箱)。內包以棉紙包覆無鋁釘類裝訂。外盒可接受供應商自己公版外盒或白盒+收縮膜。紙盒硬度可通過雜貨箱裝載擠壓硬度。 二、同一批貨必須交同一效期之產品,以進貨日為基準,進庫時以2/3計算有效期限,以利倉庫控管。 三、產地為「日本」。 四、競標廠商檢附文件:維持品質之一致性得標逐批查驗。 1.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範提供之檢驗證明(如: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食物衛生、食物飲品添加物、食物飲品容器或包裝及營養標示等檢驗,均需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準)。食品類成分標示,應由食品廠商以符合本國食安法規展現其專業表現標示,本公司僅檢視包裝外袋之CIS規範及規格。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ttps://consumer.fda.gov.tw/Law/PesticideList.aspx?nodeID=520 2. 日式煎茶進口文件(必備缺一不可) ● 進口報單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_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 ● 提供食品安全合格檢驗報告(第三公正單位認證) ● 輻射檢驗證明(衛生福利部 https://www.mohw.gov.tw/cp-16-67244-1.html)
五、得標廠商檢附文件: 1. 逐批提供 (1)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安全檢驗證明 (2*)產地證明_ 產地標示的要求必須涵蓋都、道、府、縣層級,並全面要求中文標示 (3*) 輻射檢驗證明。https://www.mohw.gov.tw/cp-16-67244-1.html (4)檢驗合格費用由廠商支付。(*註:暫時保留依需求適時因應) 2. 當產品發生客訴或爭議時,本公司將立即抽樣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相關檢測費用由廠商支付。 六、驗收合格標準: 1.合格文件、合格內/外包裝。 2.查驗方式:每次驗收拆最小單位(袋、包、盒)檢核,重量依規格說明。聞味、 觀色、試泡試飲。 3.單包拆袋稱重、每包重量於規定重量的±5%。 七、得標廠商除於得標時提供產品之衛生檢驗證明之外,未來分批交貨亦須檢附「出廠檢驗證明」,以維持食品衛生之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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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色色卡號碼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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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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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樣、看樣、審查 | 一、競標商初審樣品 : (1)提供同現行機上規格產品1盒。 (2)日式煎茶進口文件 (必備缺一不可) ● 進口報單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_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許可通知 ● 提供食品安全合格檢驗報告(第三公正單位認證) ● 輻射檢驗證明(衛生福利部 https://www.mohw.gov.tw/cp-16-67244-1.html)(暫時保留依輻射需求適時因應) 二、看樣方式 : 依規格檢測所收得樣品重量、內/外包尺寸。 三、審查方式:秤重, 紙盒硬度,拆包試飲符合其茶色、香、味特色, 煎茶必備位文件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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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計交貨日 | 20261026:2844 20270115:2844 20270406:2844 20270628:2844 20270917:2844 20271208:2844 20280302:2844 20280519:2844 20280809:2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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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驗方式 | 每次驗收拆一盒檢驗,聞味觀色、冷、熱試泡試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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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驗收合格標準 | 得標廠商 一、 規格審查:依確認之產前大樣驗收。 二、 文件審查 : (1)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安全檢驗證明 (2*)產地證明_ 產地標示的要求必須涵蓋都、道、府、縣層級,並全面要求中文標示 (3*) 輻射檢驗證明。https://www.mohw.gov.tw/cp-16-67244-1.html (4)檢驗合格費用由廠商支付。(*註:暫時保留依需求適時因應) 三、交貨作業之完成係指送達物品經華航於指定地點查驗並同意接收。若有瑕疵品,供應商應即更換符合規格且無瑕疵之相同物品或同級品,並自行吸收相關衍生費用。若送達物品無法符合規格或安全品質要求,華航有權拒收或取消訂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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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 | 得標廠商 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提供合格檢驗證明 二、未來分批交貨時廠商需檢附產地出廠檢驗證明,以維持品質之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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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需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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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貨次數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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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交條件 | 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CAL warehou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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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送地點 | CAL warehouse,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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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率 | 零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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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 | 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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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標金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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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約保證金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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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間 | 2026/03/19-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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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人 | 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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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電話 | 03-399-9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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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真號碼 | 03-399-9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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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郵件信箱 | chun-ting.chen647181@china-airline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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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廠商資格 | 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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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當利益之禁止 | 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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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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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本案採多指標綜合評選模式,依審樣結果進行供應商評比及/或議價,本公司保留執行議價、決標及/或最終選商程序之決定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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