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案號碼2026KZ00386
品名1.SY0352 / 拋棄式環保非塑紙餐盒(咖啡色)Disposable plastic free paperboard meal box(BROWN)
2.SY0350 / 拋棄式環保非塑紙餐盒(藍色)Disposable plastic free paperboard meal box(BLUE)
3.SY0351 / 拋棄式環保非塑紙餐盒(粉色)Disposable plastic free paperboard meal box(PINK)
數量139,680 PCE
包裝單位PCS (360 pcs/box)
規格1. 尺寸 : (L)150*(W)95*(H)35mm內 (+/-5mm,需有蓋且為餐盒組裝完成之尺寸),可盛裝至少180g餐點,並符合本司餐點規劃使用。
2. 材質 : 紙卡,無PE/PLA淋膜,可降解或堆肥並提供相關檢驗證明。
3. 耐熱需求 : 可使用機上烤箱加熱至190°C至少18分鐘。
4. 顏色 : 咖啡色(Pantone2335C) 、藍色(Pantone2133C)、粉色(Pantone1905C/50%),提供設計AI檔供排版,企業識別應用需經品牌平台審核通過。
5. 包裝 : 360pcs/箱。
6. 保存期限 : 至少1年(有效日期或期間需印製於包裝袋上)。
7. 檢驗文件 :
(1). 提供符合國內或國外食品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檢驗證明及耐熱證明。
(2). 請提供可降解或可堆肥證明。
(3). 部分規格無法肉眼判斷,請廠商出廠前提供出廠證明以證明其產品符合規格。
8. 審樣與查驗說明 :
(1). 目視檢測 : 外觀光滑平整,且無霉斑污漬及異味。
(2). 尺規量測 : 符合規格需求。
(3). 投標廠商請提供樣品5份,並由本司依使用需求辦理相關測試。
(4). 請提供產前大樣5份,企業識別應用需經品牌平台審核通過後,才可交付量產。
(5). 檢附相關檢驗文件,首批交貨需檢附符合國內或國外之食安規範之檢驗證明,爾後交貨,每批需檢附出廠證明。
9.標示需求 : 請依食安法第26條標示之事項標示,標示於最小販售單位之包裝或本體上。
(1). 品名。
(2). 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其為二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分別標明。
(3). 淨重、容量或數量。
(4). 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5). 原產地(國)。
(6). 製造日期;其有時效性者,並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7). 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
(8).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顏色色卡號碼1.咖啡色(Pantone2335C)
2.藍色(Pantone2133C)
3.粉色(Pantone1905C/50%)
圖片所有設計均須符合中華航空(CAL)企業識別系統(CIS)之相關規範,並應提報審核通過後方可採用
打樣、看樣、審查1. 投標廠商請提供樣品5份,並由本司依使用需求辦理相關測試。
2. 請提供產前大樣5份,企業識別應用需經品牌平台審核通過後,才可交付量產。
預計交貨日2027/01/09:46,800 PCE
2027/04/25:46,440 PCE
2027/08/23:46,440 PCE
如廠商未能依契約約定之交期交貨,本公司將按契約總金額每日計收 0.2%之違約金。
如延遲交貨超過10日,或經連續兩次驗收不合格而退貨者,本公司有權終止契約,並依前述規定請求違約賠償。
因前揭交貨延遲所致之一切損失與相關費用,概由廠商負責賠償
查驗方式外觀檢視、數量查核、尺寸量測,以及相關檢測/證明文件之審查。
驗收合格標準1. 目視檢測 : 外觀光滑平整,且無霉斑污漬及異味。
2. 尺規量測 : 符合規格需求。
3. 檢附相關檢驗文件,首批交貨需檢附符合國內或國外之食安規範之檢驗證明,爾後交貨,每批需檢附出廠證明。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1. 提供符合國內或國外食品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檢驗證明及耐熱證明。
2. 請提供可降解或可堆肥證明。
3. 部分規格無法肉眼判斷,請廠商出廠前提供出廠證明以證明其產品符合規格。
特殊需求1. 如採海運方式安排出貨,請務必於出口前之貨櫃運送文件中註明並選擇「Free Time:14 days」。
2. 每批出貨須以「一份提單(Bill of Lading)對應一個貨櫃」之方式辦理。
交貨次數分3批交貨
運交條件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CAL warehouse
運送地點CAL warehouse,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稅率零稅
付款方式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公告期間20260506~20260512
聯絡人邱小姐
聯絡電話886-3-3999170
傳真號碼886-3-3999139
電子郵件信箱yu-ning.chiu@china-airlines.com
廠商資格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不當利益之禁止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注意事項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備註1.請廠商6/9(二)前於審樣階段提送「符合規格樣品」5個。
2.上述樣品,請郵寄⾄:桃園市⼤園區航站南路⼀號 (⾏政處/採購部) 邱⼩姐收
3.本標案訂購單於簽訂後,若原物料價格調降致購案品項單價高於市場合理價格,供應商應配合本公司要求重新議定價格,倘供應商拒絕或因可歸責於供應商事由未能於本公司指定期限內完成新議價時,本公司得無償終止契約,供應商不得向本公司主張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