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公告
| 購案號碼 | 2026KZ00387 |
|---|---|
| 品名 | KA0990 全艙等嬰兒包 BC/EY Baby Kit |
| 數量 | 116,928套 |
| 包裝單位 | 48EA/CTN |
| 規格 | 一、 不織布手提袋尺寸:高23cm X寬20cm X底部寬度13cm。 二、 不織布手提袋設計:依本公司指定圖稿印製 (須含CI LOGO元素設計)。 三、 內容物:圍兜、尿布、濕紙巾,各一份。 四、 包裝:單包裝以使用回收塑膠為佳,48EA/CTN。 五、 可愛設計圍兜規格: (一) 材質:拋棄式柔軟不織布 (二) 尺寸:活動式頸圍或頸圍寬 >13cm (三) 包裝:單包裝以使用回收塑膠為佳 六、 尿布規格: (一) 包裝:以歐、美、日、台灣知名品牌為主,原廠彩色單片包裝PE袋(需中文標示) 單包裝以使用回收塑膠為佳 (二) 尺寸:"L"號(適用9-14公斤嬰孩)不得有"贈品不得轉售"字樣 (三) 效期:36個月,交貨時以進貨日為準,效期至少需超過30個月 (四) 檢測規範:須符合「CNS12639 嬰兒紙尿褲」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五) 包裝標示:清楚標示成分、製造/保存日期、製造商可標示華航機上專用字體 七、 濕紙巾規格: (一) 材質:水針布材質 (二) 包裝:以歐、美、日、台灣知名品牌之嬰兒濕紙巾,10片/包(須有中英文標示) (三) 尺寸:15cm x 20cm(+10%,-5%) (四) 效期:以進貨日為準,效期至少需超過30個月 (五) 檢測規範:須符合「CNS8157 濕巾」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六) 包裝標示:清楚標示成分、製造/保存日期、標明抗菌劑名稱(抗菌劑符合衛生署規定) 八、 得標廠商需於第一次交貨時檢附相關檢驗報告,檢測費用由廠商支付,爾後每批貨均須附出廠檢驗證明。 九、不織布提袋由廠商依指定圖稿印製,並經本公司核可後方可量產;對樣作業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請於5日內提送。若對樣作業超過2次仍未通過,本公司有權考量改以其他替代方案,廠商不得有議。 十、得標後,由廠商提交交貨時程規劃,含對樣、量產及運送等時程。 |
| 顏色色卡號碼 | 無 |
| 圖片 | 無 |
| 打樣、看樣、審查 | 1.審樣時請提供符合規格樣品1份(印刷除外),尿布/濕紙巾需符合CNS品質標準規範 2.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提供量產前之完整樣品(含外包裝),一式貳份以供審樣;於收到本公司規劃單位確認通知後,始得依據審樣合格樣品之相同規格生產。 |
| 預計交貨日 | 20260820:6768 20261001:6480 20261111:6480 20261221:6480 20270129:6480 20270312:6480 20270421:6480 20270601:6480 20270712:6480 20270820:6480 20270930:6480 20271110:6480 20271220:6480 20280131:6480 20280310:6480 20280419:6480 20280530:6480 20280710:6480 並將持續視實際使用量與未來各項變化,適時調整進貨時程。 |
| 查驗方式 | 符合規格驗收 |
| 驗收合格標準 | 符合規格驗收 |
|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 | 1.尿布須符合「CNS12639 嬰兒紙尿褲」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2.濕紙巾須符合「CNS8157 濕巾」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3.得標廠商需於第一次交貨時檢附相關檢驗報告,檢測費用由廠商支付,爾後每批貨均須附出廠檢驗證明。 |
| 特殊需求 | 無 |
| 交貨次數 | 分次18交貨 |
| 運交條件 | DDP INCOTERMS 2020(including unloading, customs clearance fee) |
| 運送地點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南路9號(華膳CG078保稅倉庫) |
| 稅率 | 零稅率 |
| 付款方式 | 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
| 押標金 | 無 |
| 履約保證金 | 如得標商須於得標後七日內,繳交得標總價5%之履保金(即期支票、現金、銀行本票、銀行保證書),於全數貨品送達且驗收合格六十天後,無息發還。 |
| 公告期間 | 2026/05/07~2026/05/18 |
| 聯絡人 | 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399-9141 |
| 傳真號碼 | 03-399-91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chun-ting.chen647181@china-airlines.com |
| 廠商資格 | 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
| 不當利益之禁止 | 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
| 注意事項 | 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
| 備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