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案號碼2026KZ00387
品名KA0990 全艙等嬰兒包 BC/EY Baby Kit
數量116,928套
包裝單位48EA/CTN
規格一、 不織布手提袋尺寸:高23cm X寬20cm X底部寬度13cm。
二、 不織布手提袋設計:依本公司指定圖稿印製 (須含CI LOGO元素設計)。
三、 內容物:圍兜、尿布、濕紙巾,各一份。
四、 包裝:單包裝以使用回收塑膠為佳,48EA/CTN。
五、 可愛設計圍兜規格:
(一) 材質:拋棄式柔軟不織布
(二) 尺寸:活動式頸圍或頸圍寬 >13cm
(三) 包裝:單包裝以使用回收塑膠為佳
六、 尿布規格:
(一) 包裝:以歐、美、日、台灣知名品牌為主,原廠彩色單片包裝PE袋(需中文標示) 單包裝以使用回收塑膠為佳
(二) 尺寸:"L"號(適用9-14公斤嬰孩)不得有"贈品不得轉售"字樣
(三) 效期:36個月,交貨時以進貨日為準,效期至少需超過30個月
(四) 檢測規範:須符合「CNS12639 嬰兒紙尿褲」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五) 包裝標示:清楚標示成分、製造/保存日期、製造商可標示華航機上專用字體
七、 濕紙巾規格:
(一) 材質:水針布材質
(二) 包裝:以歐、美、日、台灣知名品牌之嬰兒濕紙巾,10片/包(須有中英文標示)
(三) 尺寸:15cm x 20cm(+10%,-5%)
(四) 效期:以進貨日為準,效期至少需超過30個月
(五) 檢測規範:須符合「CNS8157 濕巾」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六) 包裝標示:清楚標示成分、製造/保存日期、標明抗菌劑名稱(抗菌劑符合衛生署規定)
八、 得標廠商需於第一次交貨時檢附相關檢驗報告,檢測費用由廠商支付,爾後每批貨均須附出廠檢驗證明。
九、不織布提袋由廠商依指定圖稿印製,並經本公司核可後方可量產;對樣作業以2次為限,每次修正請於5日內提送。若對樣作業超過2次仍未通過,本公司有權考量改以其他替代方案,廠商不得有議。
十、得標後,由廠商提交交貨時程規劃,含對樣、量產及運送等時程。
顏色色卡號碼
圖片
打樣、看樣、審查1.審樣時請提供符合規格樣品1份(印刷除外),尿布/濕紙巾需符合CNS品質標準規範
2.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提供量產前之完整樣品(含外包裝),一式貳份以供審樣;於收到本公司規劃單位確認通知後,始得依據審樣合格樣品之相同規格生產。
預計交貨日20260820:6768
20261001:6480
20261111:6480
20261221:6480
20270129:6480
20270312:6480
20270421:6480
20270601:6480
20270712:6480
20270820:6480
20270930:6480
20271110:6480
20271220:6480
20280131:6480
20280310:6480
20280419:6480
20280530:6480
20280710:6480
並將持續視實際使用量與未來各項變化,適時調整進貨時程。
查驗方式符合規格驗收
驗收合格標準符合規格驗收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1.尿布須符合「CNS12639 嬰兒紙尿褲」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2.濕紙巾須符合「CNS8157 濕巾」之品質標準(一年有效)
3.得標廠商需於第一次交貨時檢附相關檢驗報告,檢測費用由廠商支付,爾後每批貨均須附出廠檢驗證明。
特殊需求
交貨次數分次18交貨
運交條件DDP INCOTERMS 2020(including unloading, customs clearance fee)
運送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南路9號(華膳CG078保稅倉庫)
稅率零稅率
付款方式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如得標商須於得標後七日內,繳交得標總價5%之履保金(即期支票、現金、銀行本票、銀行保證書),於全數貨品送達且驗收合格六十天後,無息發還。
公告期間2026/05/07~2026/05/18
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03-399-9141
傳真號碼03-399-9139
電子郵件信箱chun-ting.chen647181@china-airlines.com
廠商資格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不當利益之禁止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注意事項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