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公告
| 購案號碼 | 2026KZ00483 |
|---|---|
| 品名 | 捲筒衛生紙(PA3170) TOILET PAPER |
| 數量 | 989,640捲(16,494箱) |
| 包裝單位 | 1捲/單捲包裝,60捲/1箱 |
| 規格 | 一、尺寸:高 103mm x 長 110mm (每小節) x2ply雙層紙。 二、重量:110g/單捲。 三、紙質:100%原生漿白色壓紋(花)紙張,需單捲包裝,每小節間之截斷線必須分明易撕開。 四、包裝:1捲/單捲包裝,60捲/1箱。 五、符合CNS 1091「衛生紙」國家標準: (一) 捲筒寬度尺寸:+-5%。 (二) 淨重、張數、組數(即節數):+-3%。 (三) 白度(白色者):70%以上。 (四) 基重:20.0g/㎡,+-3% (20公克紙漿可佈滿於1平方公尺之面積上)。 (五) 破裂強度(10張):0.7kgf/cm2以上 (10張紙可承受0.7公斤的拉力)。 (六) 第一分鐘吸水性(1pty):20mm以上 (一滴水第一分鐘擴散的範圍)。 六、檢驗報告:符合CNS1091標準,投標廠商需提供CNS正字標記證書及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證明,檢測項目需包含:螢光遷移性。 七、標示說明:請按CNS1091標示說明辦理,另製造日期請以國曆或西曆之製造年月或年週,有時效性者,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
| 顏色色卡號碼 | 無 |
| 圖片 | 無 |
| 打樣、看樣、審查 | 1.審樣時請提供符合規格樣品2份,且需提供CNS1091正字標記證書及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證明。 2.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提供量產前之完整樣品(含外包裝),一式貳份以供審樣;於收到本公司規劃單位確認通知後,始得依據審樣合格樣品之相同規格生產。 |
| 預計交貨日 | 分51次進貨,首批至第50批,每批進貨19,440卷(324箱);第51批,每批進貨17,640卷(294箱)。 預估交貨日期為: 2027年:01/26、02/23、03/09、03/23、04/07、04/20、05/04、05/18、06/01、06/15、06/29、07/13、07/27、 08/10、08/24、09/07、09/21、10/05、10/19、11/02、11/16、11/30、12/14、12/28。 2028年:01/11、02/01、 02/08、02/22、03/07、03/21、 04/05、04/18、05/02、05/16、 05/30、06/13、06/27、 07/11、07/25、08/08、08/22、09/05、09/19、10/04、10/17、10/31、11/14、11/28、12/12、12/26。 2029年:01/09。 以交貨次數不變前提下,將視實際消耗狀況調整交期。 |
| 查驗方式 | 詳規格說明 |
| 驗收合格標準 | 一、符合查驗方式 二、交貨作業之完成係指送達物品經華航於指定地點查驗並同意接收。若有瑕疵品,供應商應即更換符合規格且無瑕疵之相同物品或同級品,並自行吸收相關衍生費用。若送達物品無法符合規格或品質要求,華航有權拒收或取消訂購單。 |
|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 | 得標廠商需於第一次交貨時檢附相關檢驗報告,檢測費用由廠商支付,爾後每批貨均須附出廠及檢驗證明。 |
| 特殊需求 | 如以海運方式交貨: 1. 貨櫃裝運出口前,請務必勾選Free time14天。 2. 進出口報單請一張報(提)單一個貨櫃。 |
| 交貨次數 | 51次 |
| 運交條件 | 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CAL warehouse |
| 運送地點 | CAL warehouse,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
| 稅率 | 零稅 |
| 付款方式 | 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
| 押標金 | 無 |
| 履約保證金 | 無 |
| 公告期間 | 20260528~20260607 |
| 聯絡人 | 邱小姐 |
| 聯絡電話 | 886-3-3999170 |
| 傳真號碼 | 886-3-39991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yu-ning.chiu@china-airlines.com |
| 廠商資格 | 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
| 不當利益之禁止 | 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
| 注意事項 | 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
| 備註 | 1.請廠商於審樣階段提送提供符合規格樣品2份,且需提供CNS1091正字標記證書及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證明。 2.上述樣品,請郵寄⾄:桃園市⼤園區航站南路⼀號 (⾏政處/採購部) 邱⼩姐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