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案號碼2026KZ00554
品名3oz環保紙杯(PA4342) 3oz Eco Cup
數量3,076,000個(1,538箱)
包裝單位50個/條,40條/箱(2,000個/箱)
規格1. 材質:食品用級紙(具FSC或PEFC認證),需200克/㎡以上(含)+塗佈(排除PE/PLA塗佈)。
2. 尺寸:上口徑58mm內,高度55mm內。
3. 容量:3OZ。
4. 印刷:需協助環保設計與排版,並於紙杯露出FSC或PEFC相關標示,採單色LOGO印製(PANTONE 2133C),企業識別需經品牌平台審核通過。
5. 包裝:50個/條,40條/箱(2,000個/箱)。
6. 標示:為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請於外箱與產品最小包裝單位(條)標示下列說明(請以中、英文及西曆標示,以利全球庫管作業)
(1)品名。
(2)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其為二種以上材質組成者,應分別標明。
(3)淨重、容量或數量。
(4)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5)原產地(國)。
(6)製造日期;其有時效性者,並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7)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供食品接觸用途,僅供一次使用)。
(8)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7. 保存期限:至少1年。
8. 檢驗報告:
(1)原料具備FSC或PEFC認證,並檢附有效之證明。
(2)可降解證明或相關無塑證明(不含PP、PS、PVC、PE、PET、PLA,含塗層、薄膜),由國內或國外第三方公正檢測機構開立。
(3)符合中華民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之項目(紙類檢測項目)。
(4)廠商首次交貨時須檢附第三方公正檢測單位檢測報告,爾後交貨時,本公司得不定時抽樣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抽驗次數依交貨批數而定,以二次為限;惟若有客訴或爭議產生,本公司將立即抽樣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前述檢測相關費用由廠商支付。
9. 審樣與查驗方式:
(1)本品項供旅客機上漱口使用,廠商送樣時,請以實樣送樣,並檢附樣品基重(紙重+塗佈)及尺寸說明,由本司依使用需求審樣。
(2)目視檢視:外觀呈現自然白色(無黃化及斑點)及印製企業識別,並經品牌平台審核通過。
(3)尺寸測量:符合規格要求,可接受誤差值為+/- 1%。
(4)觸感檢視:表面平滑、無凹陷、無折印、無破損、無印刷不良等情況。
(5)防水測試:需無漏水狀況及杯身軟化之現象,且皆不得產出異味。
(6)請提供產前大樣,經本司確認無誤後,方可生產。
(7)部份規格設定無法經由肉眼或觸感判讀,敬請廠商提供第三方公正檢測單位檢測報告,以確保本公司權益。
顏色色卡號碼PANTONE 2133C
圖片
打樣、看樣、審查(1)請廠商於審樣階段提送「符合規格樣品」50個/條,請以實樣送樣,並檢附樣品基重(紙重+塗佈)及尺寸說明。
(2)請提供產前大樣,經本司確認無誤後,方可生產。
預計交貨日分5次進貨,首批至第4批,每批進貨616,000個(308箱);第5批進貨612,000個(306箱)。
預估交貨日期為:
2027年:02/15、06/21、11/08。
2028年:03/27、08/14。
以交貨次數不變前提下,將視實際消耗狀況調整交期。
查驗方式含目視檢視、尺寸測量、觸感檢視、防水測試、證明文件等。
驗收合格標準(1)目視檢視:外觀呈現自然白色(無黃化及斑點)及印製企業識別,並經品牌平台審核通過。
(2)尺寸測量:符合規格要求,可接受誤差值為+/- 1%。
(3)觸感檢視:表面平滑、無凹陷、無折印、無破損、無印刷不良等情況。
(4)防水測試:需無漏水狀況及杯身軟化之現象,且皆不得產出異味。
(5)部份規格設定無法經由肉眼或觸感判讀,敬請廠商提供第三方公正檢測單位檢測報告,以確保本公司權益。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檢驗報告:
(1)原料具備FSC或PEFC認證,並檢附有效之證明。
(2)可降解證明或相關無塑證明(不含PP、PS、PVC、PE、PET、PLA,含塗層、薄膜),由國內或國外第三方公正檢測機構開立。
(3)符合中華民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及相關法令規定之項目(紙類檢測項目)。
(4)廠商首次交貨時須檢附第三方公正檢測單位檢測報告,爾後交貨時,本公司得不定時抽樣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抽驗次數依交貨批數而定,以二次為限;惟若有客訴或爭議產生,本公司將立即抽樣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前述檢測相關費用由廠商支付。
特殊需求如以海運方式交貨:
1. 貨櫃裝運出口前,請務必勾選Free time14天。
2. 進出口報單請㇐張報(提)單㇐個貨櫃。
交貨次數5次
運交條件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CAL warehouse
運送地點CAL warehouse,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華膳空廚機供品中心: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南路9號保稅倉庫(桃園國際機場)
稅率零稅
付款方式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公告期間2026/06/23-2026/07/03
聯絡人邱小姐
聯絡電話886-3-3999170
傳真號碼886-3-3999139
電子郵件信箱yu-ning.chiu@china-airlines.com
廠商資格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不當利益之禁止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注意事項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備註1.請廠商7/15(三)前於審樣階段提送「符合規格樣品」1條,並檢附樣品基重(紙重+塗佈)及尺寸說明。
2. 上述樣品,請郵寄⾄:桃園市⼤園區航站南路⼀號 (⾏政處/採購部) 邱⼩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