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公告
| 購案號碼 | 2026KZ00601 |
|---|---|
| 品名 | JY1400 經濟艙牛奶球 EY MILK |
| 數量 | 5,622,240顆 |
| 包裝單位 | 15ml/顆 |
| 規格 | 一.容量:15ml。 二.成分:100%牛乳,生乳來源符合CNS3055規範要求/殺菌方式符合CNS13292規範要求。 三.盒蓋:塑膠加工鋁箔;底座:須標示效期。 四.同一批貨必須交同一效期之產品。 五.得標廠商除於得標時提供產品之衛生檢驗證明之外,未來分批交貨時檢附出廠證明。 六.交貨效期:保存期限必須為產品全部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以利倉庫控管。 1.查驗方式: (1)目視檢視:目視外包裝完整無破損及計算數量是否無誤,製造日期列印清晰明顯。 (2)內容物需完整密封無溢漏、聞起來無異味。 第一次交貨時請供應商檢附本產品品質應符合之國家衛生檢驗證明,其餘每批貨均需提供出廠(In-House)檢驗證明。 (3)食品類成分標示,應由食品廠商以符合本國食安法規展現其專業表現標示,本公司僅檢視包裝外袋之CIS規範及規格。 2.目視/計重總重需符合產品符合規格,外觀呈自然色澤,其餘包裝標示及保存期限與規格製定相符,外包裝完整、不得含有異物發生。 3.口味不得有非正常食品異味發生。 4.未達2.及3.項標準者,一概以不良品論。 七.不良品將依瑕玼品辦理,如遇半年內發生三次重大瑕玼品案件,除依瑕玼品作業辦理外,並另案求償,並納入日後評商之參考。 八.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提供合格檢驗證明。 九.食品類成分標示,應由食品廠商以符合本國食安法規展現其專業表現標示,本公司僅檢視包裝外袋之CIS規範及規格。 |
| 顏色色卡號碼 | 無 |
| 圖片 | 無 |
| 打樣、看樣、審查 |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提供量產前之完整樣品一包(含外包裝)以供審樣;於收到本公司規劃單位確認通知後,始得依據審樣合格樣品之相同規格生產。 請供應商檢附本產品成分、乳源原產地、產品滅菌方式、牛奶球包裝材質,以及外觀、風味、水分、脂肪、蛋白質、保溫測試/pH (需註記保溫測試條件)等。 |
| 預計交貨日 | 20270430首批交貨48,000顆, 後續批次約4~7天交貨一次 |
| 查驗方式 | (1)目視檢視:目視外包裝完整無破損及計算數量是否無誤,製造日期列印清晰明顯。 (2)內容物需完整密封無溢漏、聞起來無異味。 第一次交貨時請供應商檢附本產品品質應符合之國家衛生檢驗證明,其餘每批貨均需提供出廠(In-House)檢驗證明。 (3)食品類成分標示,應由食品廠商以符合本國食安法規展現其專業表現標示,本公司僅檢視包裝外袋之CIS規範及規格。 |
| 驗收合格標準 | 1. 抽查數量100%(單位:每個)符合規格要求,外包裝完整、無外漏狀況發生。 2. 口味不得有非正常食品異味,內容物不可有發霉、外包裝破裂發生,製造日期列印需清晰明顯。 3. 規格或內容物未達標準者,一概以不良品論。 4. 不良品將依瑕玼品辦理,如遇半年內發生三次重大瑕玼品案件,除依瑕玼品作業辦理外,並另案求償,並納入日後評商之參考。 5. 交貨作業之完成係指送達物品經華航於指定地點查驗並同意接收。若有瑕疵品,供應商應即更換符合規格且無瑕疵之相同物品或同級品,並自行吸收相關衍生費用。若送達物品無法符合規格或品質要求,華航有權拒收或取消訂購單。 |
|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 | 第一次交貨時請供應商檢附本產品品質應符合之國家衛生檢驗證明,例如 :黴菌、重金屬檢驗報告(砷、鉛、鎘、汞),並標註說明成分、乳源原產地、產品滅菌方式、牛奶球包裝材質。其餘每批貨均需提供出廠(In-House)檢驗報告,如 : 外觀、風味、水分、脂肪、蛋白質、保溫測試/pH (需註記保溫測試條件)等。 |
| 特殊需求 | 如以海運方式:1.貨櫃裝運出口前務必勾選free time 14天 2.一櫃一張提單 |
| 交貨次數 | 117 |
| 運交條件 | 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CAL warehouse |
| 運送地點 | CAL warehouse,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南路9號保稅倉庫(桃園國際機場) |
| 稅率 | 零稅 |
| 付款方式 | 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
| 押標金 | 無 |
| 履約保證金 | 無 |
| 公告期間 | 2026/07/14-2026/07/27 |
| 聯絡人 | 陳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399-9141 |
| 傳真號碼 | 03-399-91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chun-ting.chen647181@china-airlines.com |
| 廠商資格 | 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
| 不當利益之禁止 | 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
| 注意事項 | 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
| 備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