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公告
| 購案號碼 | 2026KZ00627 |
|---|---|
| 品名 | 餐巾紙(9吋x9吋)單層(PA4500)PAPER NAPKIN 9 inchx9 inch、1PLY |
| 數量 | 250,848包(6,968箱) |
| 包裝單位 | 100張/包,36包/箱(3,600張/箱) |
| 規格 | 1.原料:100%原生紙漿具FSC或PEFC之有效認證。 2.尺寸與款式:(長)9吋*(寬)9吋/單層/平版點陣餐巾紙 (+/-5%)。 3.基重:單層基重18gsm (+-5%)。 4.色澤:白色。 5.印刷:單色印刷(符合食品級規範),印製CHINA AIRLINES企業識別(PANTONE 2757)。 6.標示:外箱按CNS2386標示說明辦理,並於最小包裝(袋)加註製造日期。 7.箱比:100PCS/BAG,36BAG/CTN(3,600張/箱)。(張數+6%/-2%) 8.檢驗文件 (1).原料符合FSC或PEFC有效之CoC驗證證書;如得標廠商非原料商,需提供原料取得或與協力合作廠商之證明,相關證明需註明「與正本相符」加蓋大章,並供正本查驗拍照存證。 (2).符合CNS2386 紙餐巾規範之檢驗證明。(檢測項目 : 基重、橫向抗張強度、縱向濕潤抗張強度、吸水性、可遷移性螢光物質 、顏色遷移性) (3).本公司得不定時抽樣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以CNS 2386規範辦理;抽驗次數依交貨批數而定,以一年兩次、二年三次為限;惟若有客訴或爭議產生,本公司將立即抽樣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測,前述檢測相關費用由廠商支付。 9.審樣作業 (1).廠商送樣:請檢附樣品2包,並檢附說明產品基重、層數、壓花款式及檢附說明8之檢驗文件,由本司視需求辦理審樣。 (2).依規格要求,檢附符合規格要求之檢驗證明,若因成本或時程等其他因素無法於審樣階段提出,可另協議提交時程,惟提交時間不得晚於交貨入庫前。 (3).一旦納入審樣合格之用品,該樣品即為後續入庫驗收之品質檢視標準依據。 (4).廠商須具備設計排版承製能力,並於得標後對樣作業辦理相關作業。 10.對樣階段 (1).廠商得標後,以在符合該案交貨期之前期,提交對樣時程規劃,並以兩次對樣為上限,若第二次對樣仍無法滿足本公司標準,廠商即同意無償放棄本案得標資格。 (2).經供應商與本公司雙方簽署認可之產前大樣與本訂購單規格同等效力,除另有書面或聲明外,產品規格應與產前大樣相同。 |
| 顏色色卡號碼 | 無 |
| 圖片 | 無 |
| 打樣、看樣、審查 | 一、審樣作業 (1).廠商送樣:請檢附樣品2包,並檢附說明產品基重、層數、壓花款式及檢附說明8之檢驗文件,由本司視需求辦理審樣。 (2).依規格要求,檢附符合規格要求之檢驗證明,若因成本或時程等其他因素無法於審樣階段提出,可另協議提交時程,惟提交時間不得晚於交貨入庫前。 (3).一旦納入審樣合格之用品,該樣品即為後續入庫驗收之品質檢視標準依據。 (4).廠商須具備設計排版承製能力,並於得標後對樣作業辦理相關作業。 二、對樣階段 (1).廠商得標後,以在符合該案交貨期之前期,提交對樣時程規劃,並以兩次對樣為上限,若第二次對樣仍無法滿足本公司標準,廠商即同意無償放棄本案得標資格。 (2).經供應商與本公司雙方簽署認可之產前大樣與本訂購單規格同等效力,除另有書面或聲明外,產品規格應與產前大樣相同。 |
| 預計交貨日 | 分24次進貨,首批至第2批,每批進貨11,160包(310箱);第3批進貨10,800包(300箱);第4批至第24批,每批進貨10,368包(288箱)。 預估交貨日期為: 2027年:03/12、04/15、05/17、06/18、07/19、08/17、09/16、10/15、11/16、12/16。 2028年:01/14、02/14、03/15、04/14、05/15、06/14、07/14、08/14、09/12、10/13、11/13、12/12。 2029年:01/11、02/09 以交貨次數不變前提下,將視實際消耗狀況調整交期。 |
| 查驗方式 | 含計數、尺寸測量、目視及觸感檢視、外箱及外袋標示、效期檢查、證明文件等。 |
| 驗收合格標準 | (1).需於驗收交貨前,完成產前大樣對樣作業,並提交以交付本司產品送驗之檢驗報告,做為驗收依據。 (2).每批交貨,均須檢附符規格要求之檢驗證明及出廠證明。 (3).目視與觸感檢測:紙面應潔淨,不得含有礙使用之漿塊、破洞、污漬等,紙張平整,觸感柔順,不可有明顯皺褶,企業識別需經品牌平台審核通過。 (4).尺寸與計數量測:符合規格需求。 (5).同批貨須為相同效期產品,以進貨日為基準,進貨時,該品項之可用效期不得低於全部效期之三分之二,以利倉庫控管。 |
|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 | 依規格說明8檢驗文件內容辦理。 |
| 特殊需求 | 如以海運方式交貨: 1. 貨櫃裝運出口前,請務必勾選Free time14天。 2. 進出口報單請一張報(提)單一個貨櫃。 |
| 交貨次數 | 24次 |
| 運交條件 | 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CAL warehouse |
| 運送地點 | CAL warehouse, 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
| 稅率 | 零稅 |
| 付款方式 | 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
| 押標金 | 無 |
| 履約保證金 | 得標商須於得標後七日內,繳交得標總價5%之履保金(即期支票、現金、銀行本票、銀行保證書),於全數貨品送達且驗收合格六十天後,無息發還。 |
| 公告期間 | 2026/07/28~2026/08/07 |
| 聯絡人 | 邱小姐 |
| 聯絡電話 | 886-3-3999170 |
| 傳真號碼 | 886-3-39991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yu-ning.chiu@china-airlines.com |
| 廠商資格 | 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若是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先完成F-UO009(Company Profile),供本公司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網頁上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本公司,否則視同資格審查不合格。 |
| 不當利益之禁止 | 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 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
| 注意事項 | 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或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
| 備註 | 1.請廠商於審樣階段提送下列資料: (一) 符合規格之樣品2包。 (二) 產品說明文件,內容應包含產品基重、層數及壓花款式等資訊。 (三) 原料符合 FSC 或 PEFC 有效 CoC 驗證證書;如得標廠商非原料供應商,應提供原料取得證明或與協力合作廠商之合作證明。相關文件須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公司大章,且須提供正本供本公司查驗及拍照存證。 (四) 符合 CNS 2386 紙餐巾規範之檢驗證明,檢測項目應至少包含:基重、橫向抗張強度、縱向濕潤抗張強度、吸水性、可遷移性螢光物質及顏色遷移性。 2.上述樣品,請郵寄⾄:桃園市⼤園區航站南路⼀號 (⾏政處/採購部) 邱⼩姐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