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案號碼2026TZ01002
品名【TA7272】熱感登機證 CIS 2.0版
數量28,000,000張
包裝單位包裝:1,000張/盒、5盒/箱(5,000張/箱)。外箱須加註料號【TA7272】、品名、數量、規格、重量、製造日期及購案編號;Shipping Mark格式詳訂購單附件。
規格1. W203.2mm × H82.55mm,印刷連續熱感紙(不得含雙酚A,須檢附不含雙酚A檢驗證明),175磅(厚)。
2. 色彩:正面四色。
3. 對色標準:PANTONE 2133 C、PANTONE 2757 C;若以四色印刷分色時,以該色票作為驗收標準。
4. 特殊要求:導圓角、折撕線、Sensor Hole × 2;反面小截左下角須印製FSC標章。承印廠商須通過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永續林業認證並取得專屬標章。
5. 反面小截左下角須印製TA7272 生產年月、該批次生產數量。
6. 紙張材質不得含有害人體之成分,產品須符合本公司各場站機器之適用性,並與經本公司審樣及測試合格之品項規格相同。
顏色色卡號碼PANTONE 2133 C、PANTONE 2757 C
圖片請洽承辦人
打樣、看樣、審查1. 具投標意願之廠商需提供樣品1,200張進行實機測試,另外10張為背面印製廣告內容之空白登機證試用品,樣品總計1,210張。注意事項如下:
(1) 各廠商於測試樣品背面註記公司寶號,並以 50張/份為單位,計 24份(1,200張)測試樣品提供予本公司寄發各測試點。每份測試樣品請完整包裝,並於指定日期內送抵本公司接受測試,未依規定數量、分裝方式或期限送達完整測試樣品者,其樣品不予受理,並不得參加本案後續議/比價程序。
(2) 各廠商另提供背面印製廣告內容之空白登機證 10張 (廣告內容由本公司提供檔案)。
(3)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及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樣品將檢視其列印品質、顯色表現、感熱效果、耐用度、紙張強度、登機門及自助設備讀取相容性)
2.廠商須已通過 FSC (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 永續林業認證並取得專屬標章。
3.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提供量產前之完整樣品1,000張以供審樣及試印;於收到本公司規劃單位確認通知後,始得依據審樣合格樣品之相同規格生產。廠商須可隨時配合本公司交貨需求與廣告輸出等即時業務需求。
預計交貨日首批貨品預計於2026/12/15前完成交貨;後續依本公司通知分批交貨。
查驗方式詳如規格、樣式圖、核可樣品及Shipping Mark要求。
驗收合格標準1. 經櫃台機器印刷後,各項訊息之位置須符合規定,且可供機器正確判讀。
2. 成品尺寸、紙質、磅數、色彩、折撕線、Sensor Hole及FSC標章,須符合規格及核可樣品。
3. 如發現品質異常,廠商須追蹤、改善及更換,直至驗收合格。
應提供文件、應檢驗項目及合格標準以下證明文件請與測試樣品一起送達:
1. FSC永續林業認證有效證明及標章使用資格文件
2. 紙張不含雙酚A(Bisphenol A)之有效檢驗證明。
3. 本公司要求之樣品、材質或品質證明文件。
4. 文件及產品內容須符合本投標須知、附件及本公司驗收要求。
特殊需求無
交貨次數分批交貨。原則上每月供貨約1,100,000張並分批付款;本公司得視實際用量調整每批數量及進貨日期,廠商應配合辦理。
運交條件DDP Incoterms® 2020 (including unloading)
運送地點華膳機供品中心或桃園國際機場航廈,實際地點依本公司通知。
稅率含稅
付款方式驗收完成,交付發票後 60天付款。後續交貨如發現瑕疵,依實際損失金額要求廠商加倍賠償。
押標金無
履約保證金得標商須於得標後七日內,繳交得標總價5%之履保金(即期支票、現金、銀行本票、銀行保證書),於全數貨品送達且驗收合格六十天後,無息發還。
公告期間2026/10/13~2026/10/22
聯絡人汪小姐
聯絡電話886-3-3999137
傳真號碼886-3-3999139
電子郵件信箱tung-pei.wang@china-airlines.com.tw
廠商資格1.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相關行業合格供應商;國外廠商首次投標前,須完成本公司要求之Company Profile供審查。
2. 本公司採購公告要求之投標廠商聲明書及資格文件,須於期限內與投標文件同時送達,否則依招標文件辦理。
3. 廠商須可隨時配合本公司交貨需求與廣告輸出等即時業務需求
4. 廠商須具備履行本案印製、品質控管、分批供貨及FSC標章使用之能力。
不當利益之禁止1.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分包廠商亦同。
2.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專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注意事項1. 本公司進行廠商資格及樣品審查後,將通知合格廠商參加議/比價會議,若逾時未到場,視為棄權。
2.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專案採購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3.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及訂購單內容辦理。
備註1.請廠商於2026/11/13(五)前於審樣階段提送報價單及「符合規格樣品」,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上述樣品及證明文件,請郵寄至:桃園市大園區航站南路㇐號 (行政處/採購部) 汪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