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註說明 | (一)、公告及領標: 公告期間( 2026年2月5至2月12日),合計公告8日,週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十一點,下午一點半至四點止 (不含例假日),供符合資格之廠商領標,廠商需攜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四、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供本公司審議之文件,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二)、開標: 經資格審議合格之廠商,暫訂於2026年2月26日上午10點00分假華航園區行政中心會議室,參與開標。
(三)、工期:請參閱投標須知。
餘請參閱投標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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