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EMO第四類危險品儲存庫暨毒化物儲存庫新建案」委託技術服務顧問設計監造
工程編號MV26047
工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南路15號
投標資格1. 工程技術服務顧問(擇一即可)公司或法人: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資本額TWD600,000(含)以上【公司營業登記資料(網路版、經濟部商業司)】,及納稅證明單且有具建築師資格人員,無不良紀錄者。
2. 技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影本),無不良紀錄者。
3. 曾於五年內,承攬房舍新建、建築規劃、工程技術服務顧問等相關工程,單次契約金額達TWD2,500,000(含)以上或累計工程金額達TWD6,200,000(含)以上,相關業績證明資料及完工證明(合約或發票亦可)等影本。
4. 具桃園機場園區內工作經驗者。
開標日期2026年**月**日**時**分整(另行電話通知)
開標地點華航修護園區(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南路15號)
招標單位修護工廠裝備修護部
競標方式採公開議比價方式辦理(投標須知)
聯絡人何先生
聯絡電話03-3834251 分機 7589
附註說明1. 公告:2026年06月11日~2026年06月22日止。
2. 領標:2026年06月11日~2026年06月22日止,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09:00~11:30,13:30~15:30止(例假日均不受理)供廠商領標。
3. 押標金:TWD200,000,廠商得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為之。得標廠商將轉為履約保證金,未得標廠商當場無息退還。。
4. 履保金:得標金額百分之五。
5. 簽約:得標十日內,簽訂技術服務設計監造契約。
6. 專案/監造組織:
6.1 專案經理:1名,10年以上營建、建築、土木或機械相關工程計畫之綜合或專業顧問工作經驗,執行契約、推動、整合及協調之管理。
6.2 監造人員:1名,大專院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3年以上執行經驗與相關實績,於工程期間現場監造。
7. 履約期限/內容:
7.1 基本設計:自簽約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下列項目:標的物資料檢討、地下管線調查、鑑界。建築線指示、地質鑽探報告、航高視覺模擬報告、BIM建模。
7.2 細部設計:基本設計核定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下列項目:建築、結構、裝修。機電、給排水、空調、消防各系統、土木、景觀、施工預算書、工程預定進度表。
7.3 發包作業:招標廠商資格建議、招標文件編製、協助辦理工程招標作業、工程技術諮詢釋疑。
7.4 監造時程:自工程開工後起算,至全部完工驗收移交結束,預定施工期限9個月。
8. 付款辦法:基本設計完成,給付25%。建照掛號相關圖說,給付15%。細部設計完成,給付10%。完成監造服務,給付45%。(依工程進度比例,平均三次給付)驗收合格,給付5%。
9. 逾期罰款:按逾期日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逾期違約金,以服務費總額之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10. 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空白標單、需求說明書。
11. 其他:
11.1 經符合本公司資格審查後確認資格的投標廠商(本公司保有廠商資格審查最終解釋權之權利)以電話通知,由工程負責人員引領勘查施工現場。
11.2 開標:經通知資格審議合格之廠商,承辦單位將電話通知,於華航修護工廠會議室參與開標。
11.3 餘請參閱投標須知,押標金抬頭請寫【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1.4 投(得)標廠商不得基於任何理由,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主動或應要求給付佣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當利益予甲方任何人員。
11.5 投(得)標廠商違反前款規定時,本公司得向投(得)標廠商請求本案金額百分之五之損害賠償;前述賠償金額及溢價及不當利益,本公司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扣除;本公司並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11.6 本公司有權隨時終止本案招標程序,投(得)標廠商不得異議,亦不得請求任何賠償;契約簽訂後,則依約辦理。
11.7 參與本標案之廠商所提供之所有投標文件,不論得標與否,均不予返還;餘請參閱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