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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與規定
機票退票申請
透過旅行社購買之機票,請洽原開票旅行社辦理退票。
線上退票僅限透過華航網站/APP及各地分公司票務櫃台購買之機票。
所持機票若未於班機起飛前3小時取消其訂位紀錄且未登機,請洽各地分公司辦理。
在扣除退票手續費/未登機費/訂位服務費後,我們會在7個工作日內將退款退回您當初付款之信用卡。實際收到退款之日期須以各銀行作業時間為準。
購買往返美國或韓國出發之機票後24小時以內申請退票,且所訂班機係購票日1週後起飛的班機時,可獲全額退費。
部分使用或曾更改過行程的機票如欲辦理未搭乘航段之退票,退票價值將依已使用行程重新計價,可能僅餘未用機場稅可退還,若僅餘稅金可退,將不收取退票手續費及未登機費,處理時間將視個案有所不同,請依各分公司通知為準。
哩程折抵票款(Miles and Cash)機票,全程未使用可退還已收取之票款與稅金及返還退票當日仍有效的哩程;部分使用之機票則僅可退還剩餘航段票款與稅金,不退還已抵扣之任何哩程。
電子憑證(預購超額行李/付費選位/機場巴士)退費申請
加購高鐵服務退費請於以下專區辦理退費申請:
「加購高鐵」退費申請
預購超額行李退費免收手續費。
預選座位費用除「非自願因素」及其他「更改行程、座位所產生的重複支付費用」可辦理退款外,其他情況預選座位費用均不予退費。非自願因素包括:
原搭乘航班機型更改或因班機延遲3小時(含)以上、取消而導致旅客取消訂位或更換航班。
依照民航法規因不符本公司逃生出口規範而必須更改座位。
中華航空或華信航空航班延誤導致錯過後段轉接中華或華信航空班機,而需重新選擇後段座位。
更改行程、座位並重新選擇新航班或原航班之其他優選座位後,原行程或航班之選位費用可辦理退款;若更換至免費座位則原行程選位費用將不予退還。
重複購買選位之退費申請,僅接受以相同機票號碼所加購之電子憑證,若您為更改行程後以不同機票號加購選位服務者,請洽本公司客服中心或各地分公司票務櫃檯協助辦理。
完成機票退票後,付費預選座位可在退票情況下申請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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