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華航eMALL一夏」抽獎活動公告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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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華航eMALL一夏」抽獎活動公告
活動期間:2024/07/05~2024/08/31
活動獎項:中華航空 台北-西雅圖 經濟艙來回機票(2組) 
區域線不限航點 經濟艙來回機票(2組)
(一)抽獎資格:
符合以下條件可獲得參加抽獎資格:
1. 本活動期間內於eMALL網站訂單結帳金額滿新台幣$1,680元(含),且支付金額不含華夏會員哩程折抵,每筆訂單僅限一次抽獎機會。
2.消費者須於活動期間內完成交易且無取消訂單、退貨情形,惟中獎人一經兌換獎項,原訂購之訂單恕不受理退貨。
3.消費者於訂單資料需填寫真實姓名、電話、E-mail等訂購資料,以利中獎資料核實,如有填寫錯誤或不實,本公司有權取消抽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二)活動須知:
1.本活動係由本公司「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如有未盡事宜,本公司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
2.各獎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獎品內容變更,本公司有權安排等值品項取代,不另行通知;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中獎資格不可轉讓予第三人。
3.若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發現惡意舞弊、或盜用他人身份資料進行抽獎活動等情事,本公司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之權利,並就其損害本公司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保留一切民、刑事追訴權。
4.中獎人同意所有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本公司電腦系統與時間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中華航空之事由,而使中獎人資料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本公司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中獎人不得因此異議。
5.本公司僅使用中獎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辦理活動用途,且遵守本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中獎人權益。中獎人須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中獎人並授權本公司以適當遮蔽為前提公布姓名。
6.本活動將按本國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中獎獎品價值新台幣$1,001(含)元以上,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國外人士須附居留證影本)供報稅使用,並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項市價計算);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10元(含)以上,需依法繳交10%稅金;扣繳稅款未超過新台幣$2,000(含)元免扣繳,仍需列單申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獎品金額,均須依法繳交20%稅金,並提供護照影本供報稅使用。本公司依法代收中獎稅金,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依照所得稅法並配合財政部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
7.活動相關疑問,請洽詢客服管道:
客服專線:03-399-8670
客服信箱:homedelivery@china-airlines.com
客服時間:上午08:30~下午16:30
(國定假日、週末及午休時間11:30-13:30除外)
8.本活動絕不會主動打電話要求操作ATM、網路銀行或要求透露存款餘額,若接到類似電話請撥打刑事局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求證。

(三)中獎公布:中獎名單將於2024年9月20日公布於華航eMALL網站,並依中獎人填寫於訂單之訂購人
E-mail寄送中獎通知,如有填寫錯誤或不實致無法聯繫,本公司有權取消抽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四)領獎注意事項:
1.本活動之機票得主,應於開票時自行支付隨機票徵收之機場稅、燃油附加費及機會中獎稅等相關稅金,金額以開票當日計算稅額為準,並須於限期內於臨櫃開立機票,自開票日起六個月內全程使用完畢;贈獎機票不適用於哩程累積及升等,中獎人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本公司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不負任何責任,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之其它費用,相關開支由中獎人自行負擔。
2.機票兌換證明僅供持票旅客本人搭乘本公司航班,不得轉售、轉讓。機票開立後不可變更航點,不可辦理退票。機票自開票日起六個月內全程使用完畢,且禁運期間不得使用,有關禁運規範請參閱本公司官網。
3.本公司台北分公司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131 號 1F,服務專線:台灣 412-9000(手機先撥 02),為維護您的權益,訂位時請告知本公司訂位人員此係(抽獎)贈送機票與您的訂位艙等代號 (經濟艙為X、豪華經濟艙為 Z、商務艙為 O)。旅客訂位開票後未成行,倘未於班機起飛前取消訂位,本公司將依各機票規定收取未登機費。
4.如遇航班異常時,本機票僅得簽轉至本公司集團(CI/AE)營運之班次,相關餐食與住宿等服務恕無法提供。
5.依本國所得稅法規定,抽獎機票與獎品得主應按其價值列為個人的「競賽競技及機會中獎」所得,於開票或領取時扣繳10%所得稅(非台灣地區境內居住之個人則扣繳20%所得稅),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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