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行李須知

請閱讀下列問題,並請告知服務人員:

  1. 您是否曾經接受您所不熟識的人託帶物品至本班飛機上?
  2. 您的行李在包裝好後是否曾經脫離您的直接掌握?
  3. 您的行李是否由您本人打包?
  4. 您是否知道您的行李之內容物?

危險物品

危險物品不可置放於您的手提或託運行李

爆炸物用標籤,彈藥,鞭炮,烟火。易燃固體用標籤,易自燃物質,遇水易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放射性物質用標籤易燃固體用標籤,放射性藥品。易燃瓦斯用標籤,丁烷打火機油,丁烷瓦斯。氧化物用標籤,漂白劑,過氧化氫。腐蝕性物質用標籤,電瓶,水銀,酸性液體。易燃液體用標籤,打火機油。有毒物品用標籤,有毒物品。磁性物質。

危安物品

下列物品不可置於手提或隨身行李中

滑板、電動滑板行李箱及其他具有滑板功能之物品、大於160Wh之行動電源、高爾夫球棍、球棒、釣魚竿、藍焰打火機、刀、剪刀、工具、煤油電暖爐、非法野生動植物等,不可手提或作為隨身物品

滑板、電動滑板行李箱及其他具有滑板功能之物品、大於160Wh之行動電源、高爾夫球棍、球棒、釣魚竿、藍焰打火機、刀、剪刀、工具、煤油電暖爐、非法野生動植物等,不可手提或作為隨身物品。

下列物品不可置於託運行李中

無法移除鋰電池之懸浮滑板/電動平衡滑板/電動平衡車、藍焰打火機、打火機、火柴、電子菸、加熱式菸品、鋰電池、行動電源、煤油電暖爐、非法野生動植物等,不可置於託運行李中

無法移除鋰電池之懸浮滑板/電動平衡滑板/電動平衡車、藍焰打火機、打火機、火柴、電子菸、加熱式菸品、鋰電池、行動電源、煤油電暖爐、非法野生動植物等,不可置於託運行李中。

手提行李中液體、膠狀及噴霧類之單項物品每個物品不得超過100毫升量指示,
前述物品必須裝於透明塑膠鏈袋內,總容量不可超過1公升

手提行李中液體、膠狀及噴霧類之單項物品不得超過100毫升量指示,並須裝於一個密封之透明塑膠夾鍊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