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板、電動滑板行李箱及其他具有滑板功能之物品、大於160Wh之行動電源、高爾夫球棍、球棒、釣魚竿、藍焰打火機、刀、剪刀、工具、煤油電暖爐、非法野生動植物等,不可手提或作為隨身物品。
無法移除鋰電池之懸浮滑板/電動平衡滑板/電動平衡車、藍焰打火機、打火機、火柴、電子菸、加熱式菸品、鋰電池、行動電源、煤油電暖爐、非法野生動植物等,不可置於託運行李中。